各潜在供应商:
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拟实施宣传广告制作项目事项,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宣传广告制作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区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工作的方针政策进社区和校园,拟制作以大熊猫为主题的宣传公交车车身广告1辆;巡护、防火红袖标1个起;活动旗帜1面起;制作以“森林防火、笋山禁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为内容的横幅标语1幅起;更换宣传展板画面1张起;印制省、市、县禁火令宣传单5000份起、印制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目标责任书1份起;野外科学考察志愿者证书1份起;宣传坝坝会背景喷绘1面起;设计制作“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笋山禁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的内容宣传卡5000份起;更换维修户外宣传广告牌1个起;制作鸡公山保护点墙面宣传展板;制作梅林镇沙腔保护站鸡公山保护点警务执勤点牌子1套;清理神父阿普觉坝公路尽头户外大型破旧宣传牌1个;维修更换户外禁止牌1个起;制作职工工会活动室标识牌1套;本项目询价范围为项目单价,最终以单价总合计最低价为中标方。
二、项目最高限价(元):120000.00(含材料、设计、制作、税、安装、运输等所有费用)
三、采购内容清单:详见附件1《马边大风顶保护区保护中心宣传广告制作招标清单》
四、参与本项目需提供材料
(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报价表要注明材质、尺寸、规格并加盖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因保护区地势险峻、气候恶劣、路况较差(部分位置未通公路),为确保项目成效,要求应标人员现场勘测了解和熟悉施工环境。
五、本项目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
(二)供货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大风顶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院坝、永红保护站金河二级保护点、沙腔保护站鸡公山保护点、高卓营保护站史地木坝保护点、白家湾保护站丝厂拉达保护点。
(三)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款项。
(六)售后服务要求:厂家三包和供应商联保执行。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企业法资格,具有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至2025年10月15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密封面呈,采购人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马边县东光大道327号)
3、响应文件数量:纸质1份
4、递交响应文件特别要求: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密封面呈,不接受非密封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联 系 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3—4520781
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