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马府规〔20252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森林草原防火期。2026全县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531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二、森林草原防火区。全县境内所有林地、草地边缘向外水平延伸100米范围内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包括所有公益林地、天然林地、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及重要设施周边、输变电线路及重要通讯线路沿线,历年来易发、常发森林草原火灾地段或区域等。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应当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违规野外用火确需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从事生产性用火的,应当按要求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确定专人管理的前提下实施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林业企事业单位,森林、林地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野外用火行为。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药子山林场、东风林场、黄莲山林场、大王山林场和乡镇其他重点防火林区入山关口要道设立永久或临时性防火检查站(卡点),对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的所有人员和车辆进行宣传和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违反有关规定的,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隐患排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五周五缘”可燃物清理,建立隐患台账及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对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的重点地段、重点目标以及工程项目建设、电力和通信设施等,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应当开设必要的防火隔离带,清除可(助)燃物,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和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在7级以上大风等极端条件下,对穿越林区35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应当按照规定果断采取拉闸避险措施。


五、强化宣传教育。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利用防火宣传月、森林草原防灭火3.30警示日和“开学第一课”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加强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敲门入户”宣传,全面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


六、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县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加强森林草原火险预测预报预警,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后,按照《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响应机制》规定,同步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响应,严格落实源头防控、气象监测、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督导检查、情况报告等措施。县、乡镇、村(社区)及国有林区林场扑火队伍要常态化开展实战训练演练,做好扑火准备,高火险时段在重点地段靠前驻防、带装巡护。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县森防指“一办六组”牵头部门和乡镇、国有林区林场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期按照规定实行联合值守;一旦出现火情,按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并上报火情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保护重要设施,在条件具备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有序开展扑救。


、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林长制落实“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建立健全乡镇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责任,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推广村(居)民防火协作共管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火险等级、火险区划等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和职责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与毗邻县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建设、责任制落实、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下达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公安、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按照规定及时查清原因、评估损失和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火灾肇事单位、个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


野外违规用火举报电话


县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4501119、4561119


民建派出所:4521713      荣丁派出所:4460666


荍坝派出所:4450110      苏坝派出所:4580002


三河口派出所4563043    高卓营派出所:4561019


烟峰派出所:4425790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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