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马府发〔2016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我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彝族十月太阳历法姆河达斯族式摔跤、彝族泡水酒制作技艺、彝族酸菜制作技艺、彝族泥塑地沐扎布技艺、彝族民俗阿依圣日、彝族民俗维克达界等 7个项目,由县文体广新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确定县文化馆为保护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刻不容缓。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按照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保护和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和社会资金相结合,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加强协调,切实履行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赋予的职能,实施行业管理,共同做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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