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在8月11日入住边城商务酒店,房费120元,押金80元。当时自己入住的时候已经付过费了。但是第二天自己的朋友又去该酒店付了房费,望部门协助退款。
马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8月25日联系反映人和边城商务酒店核实情况,据了解,反映人系所在村村委会因篮球比赛请的援助,村委会订购7天酒店供其住宿,入住第一天交了200元押金;边城商务酒店称,酒店还没有收到反映人7天的住宿费,按照酒店要求无法退还,待开票结账后,押金原路退还;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告知反映人相关情况,反映人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