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县美团充电宝乱收费
受理编号:2996301 | 来信日期: 2025-10-11 | 处理情况: 处理完成 | 问题类别: 投诉 | 区域: 马边县

群众反映8月15日晚18:56分在马边广场一期生活超市借美团共享充电宝,当天晚20:26分在东光大道阳光商务酒店内归还花费16元,但归还后还在计时计费,望部门核实退还多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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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市场监管工作人员8月22日联系美团充电宝负责人了解情况,美团负责人表示反映人在归还时,充电设备出现接触不灵情况,已经联系反映人退还所有费用,双方已协商处理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告知商家,定期对自己辖区内的设备进行一次检查,遇消费者反映此种问题,要积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