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是建设镇光辉村2组的村民,是重症胰腺炎患者,其治病已花费几十万元,其母亲又是癌症患者。现医院告知要其做手术,其表示家庭很困难,同样病的病友没有购买医保回老家都可以申请报销,咨询自己的情况回村上是否有对应医疗费报销或救助政策。

建设镇回复:
经调查核实: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反映人属光辉村12月新纳入监测对象,已申请享受低保政策,根据马边民政〔2024〕30 号文件规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由县民政局负责统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工作;县医保局负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政策保障和相关数据共享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审核,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按程序及时纳入监测帮扶;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初审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主动发现。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帮助申请困难的人员提交申请。反映人需要提交申请书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出院证、医保报销结算单、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