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应届生就业补贴政策以及申领条件

人资社保局回复:
针对应届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有如下:(1)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毕业2年内处于失业状态)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在乐山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乐山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特困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在高校所在地申领)(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4岁及以下失业青年在见习基地进行见习,见习基地按月发放生活补助,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贴给见习基地(此补贴标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若您有其他问题可以打马边彝族自治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33-4520057咨询,我们将依法依规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