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马边县大竹堡乡新村广场逸晨鞋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反映公司招聘时承诺第一个月工资1500元,第二个月保底工资是2000元到3000元。现李先生上了2个月准备辞职但公司要扣其1000元的工资,李先生不认可扣工资的说法,并且称公司还雇佣了14岁15岁的童工。1、要求不能扣工资按照承诺发放工资;2、投诉雇佣童工事宜。

李先生于2023年5月13日-7月9日在马边逸晨鞋业有限公司务工,考勤台账显示,在此期间共请假15天,无故旷工3天,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资扣除.同时李先生在7月11日向公司请假后就一直未返回工作岗位.
李先生投诉的雇佣童工事宜. 经查询公司工作人员名单和走访附近村民及公司员工,未发现该公司雇佣童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