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快递站点乱收取快递费用
受理编号:2013401 | 来信日期: 2023-05-24 | 处理情况: 处理完成 | 问题类别: 投诉 | 区域: 马边县

罗先生来电反映自己的一个圆通快递于昨天到达马边县梅林镇鄢家碉村的快递站点(鄢家碉村只有一个快递站点),罗先生今天去取快递时,此快递站点却要求罗先生支付3元的取快递费用,罗先生认为不合理故来电投诉,投诉快递站点乱收取快递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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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快递服务组织应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要快递服务组织投递的,快递服务组织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之规定,县交通运输局已责令县域内各寄递物流、邮政快递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需收费的寄递事项在投递前必须与收件人联系并取得其同意。

县交通运输局多次向上级行业管理单位乐山市邮政管理局咨询后得到回复,如收件人同意将快件投递到驿站、代办点、智能快递柜等位置后未及时取件产生费用的,该费用由收件人自理。如寄递物流、邮政快递企业投递前未取得收件人同意即投递到上述位置产生费用的,应由企业负责。如反映人无法按时取件又不愿承担寄存费用,请在快递员联系时明确要求其送件上门,拒绝存放到代收点即可。如反映人对以上法规阐释不认可,可直接提起对乐山市邮政管理局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