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3月份到马边县人民法院起诉新开源污水处理厂,缴了11680元的诉讼费,由于该事件不归马边县人民法院管被驳回,但一直到现在还没有退还11680元诉讼费。诉求:要求尽快退还诉讼费。
王先生既不是案涉当事人也不是委托诉讼代理人,投诉案件的原告为四川立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遂联系了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并联系了公司,告诉公司预交诉讼费是交于国库,退费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我院已审批完毕,这周之内将诉讼费退还原告四川立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账户,而非王先生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