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在马边县三九广场旁的彩特琳洗衣店洗了一件PU材质的衣服,商家将衣服洗废了,商家告知再次为其清洗如果再处理不好就寄到外地处理,马先生不接受商家给的方案。
经我局调查了解,马先生的衣服送到该干洗店清洗后,出现了衣服变色的情况,当日,经调解,等商家把衣服发往上家处理后,再视结果决定是否还需要调解。
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1.商家退还洗衣费50元,2.赔偿投诉人200元衣服损坏费用,3.退还投诉人会员卡里剩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