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7点过,蒋某将车停在马边县晏家坝街道上,马边交警贴了违停罚单,蒋某称停车地点并没有禁停标志,交警贴罚单并不合理。
县交警大队经核查后发现蒋先生所反映的新能源小型轿车于2023年01月04日20时16分在鄢家坝路三把火烧烤旁边未按规定停放车辆且驾驶员不在现场,被执勤交警依法依规粘贴了违停告知单,蒋先生所提出的要求撤销违停罚单的诉求是不合理的,若蒋先生对此违停还存在疑问或异议,可通过0833-4521559来电咨询我大队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