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是马边县镇江庙乡小学的临聘教师,与学校签了劳动合同。学校未给其购买社保,只给其购买了人寿保险公司的意外保险。张先生今年4月22日受工伤,住院17天,目前住院费用4万多元,学校告知不能走工伤保险赔付,望帮助尽快处理。
教育局回复:“学校正积极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马边分公司联系,确保张先生同志未报销医疗费用按相关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