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对自治县第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 曹先进对《关于及时划拨报销村办公费的议案》的办理答复
发布时间:2016-06-27 09:51
文章来源:
马边县
曹先进代表:
您在自治县第八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及时划拨报销村办公费的议案》已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各村办公费年初按每村每年3万元列入乡镇预算,根据当前财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基本支出均衡拨付、规范管理,不能一次性将全年办公经费划拨到乡镇,按此规定,我局历年来都是按时根据单位的时间进度办理村办公经费的划拨,建议乡镇财政所应根据当前资金使用计划申请的相关程序,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计划的申请和划拨工作,确保村组开展各项工作需要。
二、乡镇财政所代表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村办公费管理的主体,村组干部应结合时间进度,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按村办公费等相关规定使用情况,加强对完善报账资料后及时到乡镇财政所报销经费村办公经费的审核,规范报销和核算工作。县财政局根据工作职责,将继续加强对乡镇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确保村社办公经费的规范管理。
谢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王霞 联系电话:4522355
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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