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办养老机构自费代养人员基本服务(床位费、护理费)成本监审结论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第三方对公办养老机构自费代养人员基本服务(床位费、护理费)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现予以公示。
一、经营者基本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养老服务中心由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举办。该中心管理的敬老院有两个,即荣丁中心敬老院和荍坝中心敬老院(以下简称荣丁和荍坝敬老院)。荣丁中心敬老院员工7人(其中:院长1人、食堂人员2人、护理人员4人)、荍坝中心敬老院员工8人(其中:院长1人、食堂人员2人、护理人员5人)。截止2025年12月31日,荣丁和荍坝敬老院共有床位200张,入住人员65人(其中:特困人员61人、自费代养人员4人)。
二、审核依据
1.《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
2.《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川发改价格〔2023〕220号)
3.《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187-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6.马边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荣丁和荍坝敬老院自费代养收费(床位费)三年平均成本为 160,574.25元,床位费单位成本为108.79元/月/床。
经审核,荣丁和荍坝敬老院自费代养收费(护理费)三年平均成本631,026.55元,自理老年人自费代养收费(护理费)单位成本为352.92元/月•人;半失能老年人自费代养收费(护理费)单位成本为529.38元/月•人。;全失能老年人自费代养收费(护理费)单位成本为705.84元/月•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监审财务资料由马边彝族自治县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真实性由其自行负责。
2.本监审机构和监审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3.本监审结论仅作为我县制定养老机构自费代养(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的依据,不作他用。
4.本公示时间30天(自2026年9月14日至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以工代赈办。
联 系 人:阿克罗力
联系电话:0833-2760602
地 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金叶路127号政务服务中心602室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