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1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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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

    条件:具有马边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同时具有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
   

    办理流程: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镇(乡)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

    标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每人每月550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每人每月810元。护理补助:能自理100元/月,半失能200元/月,失能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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