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县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依法监管、服务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园区项目攻坚年”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县市场监管局整体效应,上下一心、奋勇争先,以实干实绩开拓了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作为服务中心重点工作。一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对全县重点场所的重点品种的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共检查农(集)贸市场300余个次,检查商场、药店、餐饮店等各类经营主体9000余次户。召开冷链专题会议3次和冷链专班全体会议1次备案登记冷库31个,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80余家次,责令整改隐患问题5个,目前,已将2件涉及冷链食品相关案件进行查处,罚没金额0.2万元。坚持发挥药店“哨岗”作用,督查发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单位17家,责令整改17家,行政约谈10家,停业整顿8家。10.12马边疫情发生后,组建九支工作突击队,针对主城区、荣丁场镇2760户个体工商户约8500从业人员进行暂停营业静默管控,按通告要求保留部分商超、药店、餐饮、农贸市场以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发放生活保障从业人员通行卡452张,从业人员静默率94.7%。二是认真开展“创文”复审、“五清行动”等重点工作。针对城区两个农贸市场、责任片区和办公区域下设工作组,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层层分解。两个农贸市场采取人员轮流督导检查、责任片区采取“拉网式”全覆盖清扫和督促,为“五清行动”等三项重点工作积极贡献市场监管力量。三是凝心聚力助力乡村振兴。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持续帮扶工作,要求县局帮扶干部每月坚持到村帮扶,解决问题,提升满意度。持续派驻2名第一书记、3名驻村队员驻村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二、全面筑牢市场安全 “防火墙”。一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县长食安日”活动,县食安委主任鲁子军林同志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80余家次,重点打造6家小作坊建成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20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00余户次,农贸市场及畜禽交易市场200余家次,学校食堂400户次,排查出风险隐患526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已完成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350批次。办结食品类投诉举报42起,查办各类食品违法51件,罚没金额7.87万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立案侦办食品安全领域案件1件。通过举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五进”系列宣传活动,开展食品法律法规宣贯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二是突出抓好药品安全监管。开展“春雷行动2022”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等12次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药械经营企业355户次、医疗机构35家次、疫苗接种单位17家次。办理各类药品类案件17件,罚款6.5万元。完成药品抽样10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3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84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28例。三是盯紧盯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13次,今年以来,已检查重点单位30家、非重点单位50家。发现安全隐患32个,其中重大安全隐患4个,下达监察指令书4份,立案查处3件,罚没金额12万元,28个普通安全隐患已全部消除。四是做实做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流通领域商品抽检21个批次。检查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计量器具220余台(件)。开展燃气具等燃气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3次,检查商户20余家次,查处不符合3C强制认证燃气灶具经营企业1家,处以罚没款6万元。开展2022年“质量月”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和“电梯安全应急演练”活动。
三、推进市场规范化建设。一是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多形式开展年报宣传工作,企业年报率97.92%全市排名第一,农专年报率96.47%全市排名第三,个体年报率96.54%全市排名第二。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办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户,个体102户。积极协调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助企纾困政策,向各类市场主体发放“四川省助企纾困政策明白卡”9000余份。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今年以来,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3次,外出考察一次。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上门宣传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入企宣传4次。对4件地理标志的规范使用和保护工作开展联合知识产权检查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县新增专利13件。三是严格开展价格监管。对销售的蔬菜、粮、油、面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检查,确保价格平稳、明码标价。开展快递行业、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指导、行政约谈快递企业2次,发布价格告诫、警示信息等90余份,发送消费提示1条,办理快递价格违法案件3件,罚没入库人民币1.1万元。四是确保消费者维权渠道畅通。今年以来,共接待各类咨询服务500余人次,受理调解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225件,消费纠纷调解结案率达100%。办理案件线索移交15件。开展2022年“3·15”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咨询600余人次,集中销毁销毁假冒伪劣商品200余公斤,假烟40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