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逐步消除城区大校、大班额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建立以户籍或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
(三)坚持户籍为主、分类分批的原则。
二、招生学校
城南幼儿园、城北幼儿园、光明幼儿园、实验幼儿园、东光幼儿园、永乐幼儿园、民建小学、民族小学、实验小学、永乐小学、金星小学、西城小学、马边第一初级中学
三、招生政策
全面实行零择校、免试就近入学、户籍为主的政策,采取分类分批报名录取的办法,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一)户籍在招生范围内
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以前),按以下批次依次安排入学:
第一批:招生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有住宅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批:招生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无住宅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以上两个批次的适龄儿童、少年规定时间到学校登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学额时,全部招收;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招生学额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021年6月4日及以后申报、迁移的户籍不作为今年招生范围划分依据。
(二) 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
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产权证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以前),只有该学校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才能按以下批次依次统筹安排。
第一批:在招生范围内父母拥有住宅产权(共有产权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在招生范围内拥有无产权住宅(含正在办理产权住宅,下同)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第一、第二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申请就读学校登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只能申请一所学校就读(招生按志愿填报实行批次录取,一批次为民建小学、民族小学、实验小学,二批次为永乐小学、西城小学、金星小学)。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招收;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统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每位适龄儿童、少年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被某一学校录取后就不再参与其他学校招生。
四、招生对象
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幼儿园招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当年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五、招生范围
(一)幼儿园
1.城南幼儿园招生范围:民建社区。
2.城北幼儿园招生范围:张坝社区1、2、3组(原张坝社区居民组)、4组(原张油房村1、9组)、5组(原张油房村2、3组)、8组(原张油房村8组)。
3.光明幼儿园招生范围:光明社区居民小组(即光明大道和光明街的居民)、1、2、3、4、5、6组(原永乐1组)。
4.实验幼儿园:红旗社区(1-6组)、联河村(1-5组)、高石头1。
5.东光幼儿园:城南社区。
6.永乐幼儿园:光明社区7组(原永乐2、3组)、8组(原永乐4组)、9组(原永乐5组)、10组(原永乐6、7组)
(二)小学
1.民建小学招生范围:民建社区、城南社区、张坝社区(1、2、3、4、5、8组)、光明社区居民小组、建设镇联河村1组。
2.民族小学招生范围:光明社区1、2、3组、民建社区、城南社区、张坝社区(1、2、3、4、5、8组)、建设镇联河村1组。
3.实验小学招生范围:观澜国际、马边广场、光明社区4—6组、红旗社区(1-6组)、建设镇联河村(2、3、4、5)组、高石头1组。
4.西城小学招生范围:西城村。
5.金星小学招生范围:金星村。
6.永乐小学招生范围:光明社区7组(原永乐2、3组)、8组(原永乐4组)、9组(原永乐5组)、10组(原永乐6、7组)。
(三)马边第一初级中学
招生范围:民建镇、劳动镇、建设镇小学的毕业学生和居住在上述范围内的适龄少年。
六、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
城南幼儿园招收3个小班,招生计划为75人;城北幼儿园招收5个小班,招生计划为125人;光明幼儿园招收3个小班,招生计划为75人;实验幼儿园招收2个小班,招生计划为50人,东光幼儿园招收2个小班,招生计划为50人,永乐幼儿园招收3个班,招生计划为75人。共18个班,450人。
(二)小学
民建小学一年级招收9个班,招生计划为450人;民族小学一年级招收4个班,招生计划为200人;实验小学一年级招收5个班,招生计划为250人;永乐小学一年级招收3个班,招生计划为150人; 金星小学一年级招收1个班,招生计划为45人;西城小学一年级招收1个班,招生计划为45人。共23个班,1140人。
(三)初中
马边第一初级中学招收28个班,招生计划为1400人。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1.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5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招生学校(第一初级中学除外)按划定招生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报名登记。
2.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的报名方式及要求。有空余学额的学校,于2021年6月12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进行预报名登记。预报民建小学、民族小学、实验小学的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3.马边第一初级中学报名要求。属马边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于2021年6月12日前在现就读小学预报名,学校汇总后报教育股。居住在马边第一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需就读的于2021年8月2日前持相关证明到教育股(政务中心902室)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4.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户籍在招生范围内需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明。
(2)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需提供的材料。
第一批次需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预防接种证、居住证明;
第二批次需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明、预防接种证;
城区合法务工的,下面三个条件中必须同时具备其中两个条件:其一,与城区用工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其二,本年度截止6月份的银行工资流水;其三,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出具的城区企业参保证明。工作证明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务合同,并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个体经营者可提供工商税务证代替;网络经营者须提供纳税证明。
(3)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提交的资料(租房协议、购房合同等)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责任自负。
5.户籍迁入时限为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日以后,因父母工作变动、住址迁移等原因迁入招生范围的,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6.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办法
相关信息在城区主要宣传栏公示。
九、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严格招生规定。各校要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班额规定,不得随意突破。各校对材料严格审核,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名学校入学资格。
(二)严肃招生纪律。严肃查处招生中弄虚作假、隐藏买卖招生计划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按规定随意突破招生计划和班额,随意超范围招生的学校,将不予审核违规学籍,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
招生咨询电话:4511039(县教育局教育股,政务中心902)。
马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2月24日
备注:县级各部门、乡镇、社区及广大群众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3月20日前书面报教育股,联系人:朱春霞,联系电话:133398245586,QQ:642733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