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自2018年8月6日至2019年6月4日对荣丁镇中心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造价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2016年11月29日,马边彝族自治县荣丁镇中心校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经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马发改经信规划〔2016〕128号)批复立项,项目业主:荣丁镇中心校;主管部门:马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地址:荣丁镇新华村;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筑面积1394.1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5层框架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16万元,资金来源为:乐山市商业银行捐赠300万元,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资金配套;建设工期:1年。
(二)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项目地质勘查单位:乐山市金地地质勘察所;设计单位:四川创想博世建筑工程设计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荣丁镇中心校与乐山市金地地质勘察所签订建设工程地质勘查合同书,约定该工程地勘费用总计27500元(此金额为包干价)。
2017年6月5日,荣丁镇中心校与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书,约定监理正常服务酬金52050元。
该项目施工经招标代理机构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标。2017年6月7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施工中标单位是四川省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中标价2365946元,2017年6月14日,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2365946元,合同工期365日历天。
(三)工程建设及投资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6月16日开工,2018年2月2日荣丁镇中心校组织县住建局、县教育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意见为合格,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一)该项目未见环保备案相关手续,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二)项目业主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三)项目未签订书面设计合同。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建议意见
多结算工程价款128033元。
根据荣丁镇中心校送达的《项目竣工结算清单》,该项目结算送审金额2601008元,合同金额2365946元,变更增加造价235062元,变更增加率9.9%。2018年8月经乐山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该项目审核金额2472975元,审减金额128033元,审减率4.9%。
主要审减内容为:
1.建筑与装饰工程审减造价86632元。
2.安装工程审减造价3879元。
3.签证单工程审减造价31197元。
4.室外总平工程审减造价6325元。
以上四项品跌后审减造价128033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荣丁镇中心校已按照审计决定意见核减工程造价128033元,按照实际审定工程造价2472975元调整了交付使用的资产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