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自自2017年6月8日至2019年5月19日对马边彝族自治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马边彝族自治县2015年通村公路工程(第二批)四标段工程结算进行了就地审计,重点审计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造价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2015年8月4日,该项目经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经济局(马发改经信规划〔2015〕60号)批复立项。项目建设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改建工程全长约29公里,路基、路面及挡墙。建设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烟峰镇、沙腔乡、高卓营乡、袁家溪乡、苏坝乡、荍坝乡、三河口乡、石梁乡、下溪镇。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1671万元,县上自筹429万元。建设工期:4个月。
该项目属于马边彝族自治县2015年通村公路工程(第二批)的一个标段,建设地点:石梁乡、荍坝乡、下溪镇。
(二)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该项目设计单位:成都华光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6日,成都华光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和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143000元。
该项目的监理经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招标,确定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2015年10月30日,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215166元。
该项目经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3780662元。2015年10月30日,凉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和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3780662元。合同工期:120日历天。
(三)工程建设及投资完成情况
2016年8月2日,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施工单位、荍坝乡人民政府、县政协、县以工代赈办、县民宗局等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交工验收并出具了交工质量检测意见书。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一)优化乡镇道路网络。该项目的建成,极大地完善了乡镇道路网络,解决了村民出行难问题。
(二)工程资料不完整。该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项目管理不规范。中标清单存在数学计算错误;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未参加交工验收。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
多结算工程价款173147元。
根据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送达的《项目竣工结算清单》,该项目结算送审金额3933293元,2018年经四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核,该项目审定金额3760146元,审减金额173147元,审减率2.55%。详细情况如下:
1.荍坝乡星火村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品迭审减100193元,其中:路基工程审减51990元;路面工程审减48203元。
2.石梁乡龙船村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品迭审减47654元,其中:路基工程审减15370元;路面工程审减17210元;交安工程审减15074元。
3.下溪镇拢子背村通村公路硬化工程品迭审减25300元,其中:路基工程审减14510元;路面工程审减10790元。
上述三项品迭审减工程造价173147元。
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和审计署《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应核减工程投资173147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县顺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审计决定意见核减工程造价,按照实际审定工程造价调整了交付使用的资产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