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发生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及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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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6年9月4日,我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现对该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通报

马边彝族自治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马边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施工单位为四川永盛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4日15时许,两名作业人员一起进入项目现场,其中一名作业人员在作业移动调整姿态过程中,身体重心偏移、发生失稳失足,自脚手架作业平台坠落至体育馆二层楼面,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二、处理决定

根据《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18〕1号),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施工单位四川永盛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依据《施工企业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F-4-20: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项目施工单位四川永盛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扣6分。

(二)依据《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P-4-09: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对项目经理周韬(川1512017201834974)不良行为记录扣12分。

(三)依据《注册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Q-2-08:未履行管理职责及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对项目总监夏学金(资质证号:51013738)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高处作业安全认识

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或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危害极大。各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着重加强有可能造成人员坠落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钢结构安装、吊篮及安全网搭设等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做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各项防护措施,预防高坠事故发生。

(二)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落实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及时拨付包括高处作业施工在内的各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职责。不得随意压缩合同工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降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在施工前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针对性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各类操作平台等属于危大工程范围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要确保高处作业人员体检合格后才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验收标识牌,符合要求方可进行作业,由于施工需要拆除或变动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履行监理职责,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定针对性的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参与组织对安全防护设施按类别进行验收,开展对高处作业重点巡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防护设施不规范、施工“三违” 行为等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项目属地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要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等方式加强高处作业人员培训宣贯,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空作业精准培训,对重新上岗的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做到人人过关。安全管理人员对所有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着装和防护用品佩戴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及材料质量,对从事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不得上岗,实现“全员覆盖、不漏一人”,并对工作任务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及不安全因素提出警示,对作业环境、危险源情况及上一班作业中出现的隐患及整改措施进行交底,布置预防措施。高处作业中,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旁站、监护,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发现高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未做好个人防护、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等问题,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并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高处作业后,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作业人员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安全防护用品,落实日常检查维护。所有高空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旁站监护记录、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检查记录由项目部存档备查。

(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工程安全检查的重中之重,要及时预判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务必要尽职履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发生事故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及时控制现场,按要求接受事故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事故信息,避免造成各方信息不对等的情况。

四、强化监督管理责任

下一步,各项目要对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辨识管控高处作业风险,加强高处作业现场管理,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严格作业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督、过程监督等,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对未严格落实高处坠落事故预防责任、未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防护措施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问责、严厉追责,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促进建设工程行业高质量安全发展。

特此通报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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