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87号李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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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因保管不善,将马边林证字(2010)第2647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华

2026年7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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