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
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33-4567123
1、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肖思珍
2、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马边县民建镇东光大道179号2幢1单元7楼1号
不动产单元号:511133001008GB00027F00020252
3、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罗朝敏
马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