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国家九部委第162号令),我县对城区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2026年度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城镇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租金补贴的居民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最低收入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持有县民政部门核发的《马边彝族自治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 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
3、 具有县城区城镇(城南社区、民建社区、张坝社区、光明社区)正式户口的家庭,并取得本县户籍三年以上且在县城区实际居住的。
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5倍)以内;
2、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
3、具有县城区城镇(城南社区、民建社区、张坝社区、光明社区)正式户口的家庭,并取得本县户籍三年以上且在县城区实际居住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请到户籍所在社区(城南社区、民建社区、张坝社区、光明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籍簿、《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收入生活保障证》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各社区进行申请,并留复印件两份给社区。
申请时限: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止。
特此公告
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