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乐山市凤村河流域综合规划(2024—2040年)环境影响评价分别于2025年3月和12月进行了首次公示和第二次公示,为更正相关信息,现进行信息补充公示:
规划主体由马边鑫瑞投资有限公司更正为乐山市水务局,规划内容、规划范围、监测方案及公众参与程序等时间节点均不变,公众参与真实性、合法性由乐山市水务局承担。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乐山市凤村河流域综合规划(2024—2040年)
(2)规划范围:凤村河流域,幅员面积66.03km2,主要涉及马边彝族自治县荣丁镇后池村、沐川县利店镇和舟坝镇;上游马边彝族自治县境内幅员面积13.24km2,下游沐川县境内幅员面积52.79km2。
(3)规划水平年: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远期水平年为2040年。
(4)规划内容:流域综合规划方案包含防洪、水资源、节水、城乡供水、灌溉、地表水资源保护、地下水保护、水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其他(包括岸线利用管理、水文监测与信息化、水利信息化规划、重大水工程、流域综合管理共12项专项规划)。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LeD3ptjdzZSPc1DcgRivQ
提取码:a65w
2.规划实施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乐山市水务局
联系人:辜老师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
联系电话:18990685348
电子邮箱:236609792@qq.com
3.规划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恒瑞盛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路9号1栋2单元24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183274803
电子邮箱:346351630@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流域规划征求公众范围受流域规划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流域规划实施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征求公众如下方面意见:①对流域规划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②对环评报告结论的意见;③对规划重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④对流域规划实施的态度。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LeD3ptjdzZSPc1DcgRivQ
提取码:a65w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及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提出对本流域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