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5-2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23)马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59号、川(2023)马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57号、川(2023)马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51号
权利人: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桥支行
不动产单元号:511133001010GB00116F00010054、511133001010GB00116F00010022、511133001010GB00116F00010027
不动产坐落:马边县民建镇光明大道492号1幢4楼5号、马边县民建镇光明大道492号1幢3楼5号、马边县民建镇光明大道492号1幢10楼2号。
马边彝族自治县不动登记中心
2026年 2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