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2-31 16:25
【字体:  】
分享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做好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工作,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向现代设施农业。参照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方式

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采取县级贴、中省补的方式实施,对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贷款开展贴息,助力本地区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中省明确的贴息对象、贴息范围、贴息标准、贴息期限等开展贴息工作,对县级实际支出的贴息资金,原则上中省财政给予80%奖补。

二、贴息条件

(一)贴息对象。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二)贴息范围。建设主体开展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并对保障粮食和油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

(三)贴息标准。根据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贴息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中央政策到期后自动停止。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若LPR的70%超过2%,则按2%的比例给予贴息),单个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以后年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对于已经享受其他中省财政资金贷款贴息的,不予享受此贴息政策支持。

(四)贴息期限。2025年度贴息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请程序和材料

本次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申报和审核均通过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平台提交贴息申请。

1.提交材料包括:用于申请本次贷款贴息的贷款合同已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贴息情况(包括进入公示期尚未收到贴息资金的);贴息对象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其余贴息对象提供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扫描件;贷款合同扫描件;贷款资金提款清单扫描件;人民银行出具的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或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时还本付息情况说明);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说明;贴息对象为个人的提供“一卡通”账户,其余提供开户许可证;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2.特别说明:集团公司统一贷款再分配给其下属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企业的,由下属企业向设施农业项目所在地县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集团公司贷款证明、资金分配与使用等相关材料。同一建设主体在四川省内跨地区实施现代农业设施项目,贷款资金用于省内多处项目的,由该建设主体统一向注册地县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各项目具体情况,接受各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监督核实。 

3.作出承诺:贴息对象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贴息对象提交的账户信息不准确或账户冻结不能使用等自身原因造成贴息资金无法成功支付的情形,相关责任由贴息对象自行承担。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万敏,联系电话4515156


附件: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现代设施农          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6号)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