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张坝社区5组至柏香村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退还保证金公示

信息来源: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2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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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张坝社区5组至柏香村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退还保证金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第九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银保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办事指南》规定,现将马边华彝城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张坝社区5组至柏香村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30日。如有异议,请广大群众在30日内如实反映情况。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33-2760264


民建镇人民政府电话:0833-4501024


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举报电话:0833-4514844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张坝社区5组至柏香村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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