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
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马边彝族自治县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33-4567123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刘藉辉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马边县民建镇鄢家巷38号2幢1单元3层3号
不动产权证号:川(2020)马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0090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刘粤兴
马边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