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端掉生产销售“毒豆芽”窝点一个,缴获“毒豆芽”12框合计约500斤价值约900元、“无根黄豆芽素”三无添加药剂等作案工具一批。

9月9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光明大道的胡某某鲜肉销售点销售的黄豆芽进行监督抽检。10月19日收到的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黄豆芽中的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0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胡某某鲜肉销售点摊位经营者简某某涉案豆芽供货商为红旗安置房小区内“蒋豆芽”。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立即对红旗安置房小区“蒋豆芽”处窝点展开突击检查。据“蒋豆芽”蒋某某交代,他自2018年年初以来,通过自学豆芽培植技术,在家庭作坊内用培植豆芽批发给菜贩,并在豆芽培植过程中添加“无根黄豆芽素”,以保证豆芽的卖相,增加产量、销量。培植生产后交由家人在张坝农贸市场十字路口进行销售,并以每斤1.8元的价格批发送货给马边张坝农贸市场、顺昌农贸市场等市场的菜贩进行售卖。

目前,该案正在立案调查中。对此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豆芽,县市场监管局已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采取下架销毁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

通过豆芽抽检发现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举一反三,立即组织抽检人员对全县豆芽销售点进行全覆盖抽检,并强化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食用农产品的快检监测。
下一步,还将进一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与公安部门联动配合,做好“行刑衔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