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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马边彝族自治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的预通告


马府通〔202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决定启动马边彝族自治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建设镇联河村1组,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用于马边彝族自治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2025年324日起,由马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


镇人民政府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2025年32447日)。


自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确定的征地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通告范围内的土地上抢种、抢栽各种经济作物及林(竹)木、花卉等;不得改变土地原状,不得新建水利、乡村道路等设施;不得抢修抢建房屋、圈舍以及其他构筑物;不得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改、扩建和加层、装潢等;不得转让和流转土地:除正常生育、婚嫁外,不得办理户口迁移和登记手续,以及其他有碍征地拆迁工作的手续。


凡在本通告之日后抢栽、抢种的经济作物、林(竹)木、花卉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水利、交通设施等,一律不子补偿。


通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予以张贴。

附件:拟征收范围图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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