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府通〔2024〕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用途
马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涉及荣丁镇新华村1组、2组、3组、4组,雪口山镇黎明村3组、5组,劳动镇柏林村1组、2组、龙沱沟村1组,集体土地面积合计9.3965公顷,主要用于城镇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以上批次所涉村、组名称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村居民小组优化调整后的名称,用地范围最终以测绘单位、镇、村、组、项目业主共同确定的勘测定界红线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拟用于马边彝族自治县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助力我县产业发展。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通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荣丁镇、雪口山镇、劳动镇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面附着物、青苗和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