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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马边彝族自治县铜槽子水库 及供水工程征收土地的预通告


马府通〔202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马边彝族自治县铜槽子水库及供水工程涉及我县民主镇小谷溪村六组,面积3.2644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铜槽子水库及供水工程征收土地范围图》


以上项目所涉村、组名称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村(居)民小组优化调整后的名称,用地范围最终以测绘单位,镇、村、组,项目业主共同确定的勘测定界红线为准。


二、征收目的


用于马边彝族自治县铜槽子水库及供水工程建设。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之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通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民主镇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面附着物、青苗和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铜槽子水库及供水工程征收土地范围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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