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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S311马边县民建镇(西城社区至水碾坝村)段新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预通告


马府通〔202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用途


S311马边县民建镇(西城社区至水碾坝村)段新建工程项目涉及我县民建镇西城社区3、4组,建新村1、3、4、5、6组,水碾坝村1、4、5组,共计16.2568公顷用途为公路用地


以上项目所涉村、组名称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村居民小组优化调整后的名称,用地范围最终以测绘单位,镇、村、组,项目业主共同确定的勘测定界红线为准。


二、征收目的


用于S311马边县民建镇(西城社区至水碾坝村)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完善我县交通基础设施,满足群众安全出行需求,推动马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民建镇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面附着物、青苗和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告期满1年未启动土地征收流程自动失效。


特此告。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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