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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我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通告


马府通20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用途


马边彝族自治县2023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我县民建镇光明社区七、八组0.5040公顷;劳动镇先锋村一组1.4574公顷;荣丁镇新华村1组0.1994公顷;苏坝镇胜利社区走马坪组0.1552公顷;荍坝镇茶叶村40.2386公顷。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排水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


以上项目所涉村、组名称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村民小组优化调整后的名称,用地范围最终以测绘单位,镇、村、组,项目业主共同确定的勘测定界红线为准。


二、征收目的


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进程,加快构建完善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通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民建镇、劳动镇、荣丁镇、苏坝镇、荍坝镇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面附着物、青苗和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通告期满1年未启动土地征收流程自动失效。


特此通告。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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