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府通〔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相关土地征收启动工作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用途
马边彝族自治县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涉及我县民建镇城南社区4组0.3331公顷,民建镇城南社区5组0.8889公顷,民建镇水碾坝村4组0.2342公顷,劳动镇金星村6组0.3334公顷,劳动镇福来村1组、先锋村1组0.8274公顷,劳动镇福来村6组0.0395公顷,下溪镇鱼仓山村凉桥组0.5358公顷,荣丁镇新华村3组公顷0.1574,雪口山镇温水凼村吉克月坝组0.4232公顷,荍坝镇龙桥村九组0.5739公顷。用途分别为商业、工业、采矿、康体、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等用地。
以上项目所涉村、组名称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村居民小组优化调整后的名称,用地范围最终以测绘单位,镇、村、组,项目业主共同确定的勘测定界红线为准。
二、征收目的
用于我县茶旅融合、生态旅游、娱乐康体疗养、砖瓦制造、工业发展、能源保障等项目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通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民建镇、荣丁镇、下溪镇、劳动镇、荍坝镇、雪口山镇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面附着物、青苗和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通告期满1年未启动土地征收流程自动失效。
特此通告。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