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马府通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项目 土地征收启动的通告


马府通〔2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马边彝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用途


马边彝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为民建镇永乐溪杨家村共7.3676公顷,用途为教育设施用地。


以上项目所涉村、组名称为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村居民小组优化调整后的名称,用地范围最终以测绘单位镇村组项目业主共同确定的勘测定界红线为准。


二、征收目的


用于马边彝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建设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通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民建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面附着物、青苗和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通告期满1年未启动的自动失效。


特此告。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7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