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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边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磷选厂尾矿库销号的通告


马府通〔20215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局)《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32号)要求,切实防范化解我县尾矿库安全风险,依据《关于印发四川省尾矿库闭库销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202114号)等有关规定,我县马边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磷选厂尾矿库于201812完成闭库工作。现对该尾矿库予以销号,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和监管,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所属企业的土地复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尾矿库所属企业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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