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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马边福来美丽乡村“雾里茶山”项目征(占)地范围内坟墓搬迁的通告

  为确保我县福来美丽乡村“雾里茶山”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对福来美丽乡村“雾里茶山”项目征(占)地范围内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劳动镇(原劳动乡)福来村6组征(占)地范围内的坟墓。

  二、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乐山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98号)文件执行。

  三、搬迁时限

  搬迁范围内各坟墓的亲属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自行搬出,未办理坟墓搬迁补偿手续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劳动乡福来村村委会确认办理。

  四、搬迁规定

  (一)凡未按规定时限搬迁的,视为坟墓的亲属放弃处置。

  (二)对恶意阻挠、无理取闹、妨碍工程项目施工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县自然资源局:0833-4512350

  劳动镇人民政府:0833-4420005

  劳动镇福来村村委会:18111082836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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