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永乐风情小镇项目征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搬迁的通告
因马边彝族自治县永乐风情小镇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涉及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含坟墓)实施自行搬迁。现就搬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民建镇光明社区6、7、8、9、10组永乐风情小镇项目征地范围内。
二、搬迁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迁出。
三、搬迁事项
1.请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未办理搬迁手续的居民尽快到县征地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搬迁手续的居民,按规定标准领取所属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费。
2.对逾期未搬迁的,妨碍搬迁工作的,将报请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县自然资源局:0833-4512350
民建镇人民政府:0833-4501024
民建镇光明社区委员会:0833-4514181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