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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雷雷小火“见义勇为公民”称号的决定


马府发〔2025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深化平安马边建设、法治建设和弘扬新时代新风正气进程中,涌现出许多感人至深的见义勇为事迹。2024年8月27日,雪口山镇天花水村3组雷雷小火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救落水儿童,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中华民族勇于担当、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起到了榜样作用和导向作用。


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雷雷小火“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希望雷雷小火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精神,为弘扬社会正气、构建平安马边再立新功。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勇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创建平安马边、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雷雷小火见义勇为事迹


马边彝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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