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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我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名录的通知


马府发〔2010〕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经2010年7月7日自治县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县教育文体局提出的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8项),现予公布(详见附件)。请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弘扬民族文化,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附:马边彝族自治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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