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府发〔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文件精神,为更有效地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经马边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的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38项,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铁器锻造工艺”等38项列入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挖掘、传承工作,为弘扬我县优秀民族文化、推动我县文旅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