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府办函〔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场监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等四个文件的函》(乐营商函〔2023〕14号)文件要求,按照《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有关规定,及时开展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形成《马边彝族自治县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经研究决定,动态调整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共26项,其中:新增12项、取消10项、变更4项。
对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做好本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布、实施工作。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清单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