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1日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
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法治四川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年)》实施第一年。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紧压实法治责任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等内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贯彻落实马边彝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年度述法等制度,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县司法局等县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健全责任传导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并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县司法局等县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决策程序,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学习运用《四川省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编制实施县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决策程序。全面贯彻重点领域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加强县乡两级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做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要招商引资协议跟踪服务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立改废释,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四)统筹法规清理与“立改废释”并举,完善民族地方立法。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法规规章集中清理和涉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快制定《马边彝族自治县施行〈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补充规定》和《马边彝族自治县彝族语言文字条例》修改,及时修订、废止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筹做好清理后的修订、废止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县民宗局、县司法局、马边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五)深化政务改革,推动服务效能提档升级。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拓展创新地方特色“一件事”,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贯彻落实川渝通办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好办、快办、优办”,持续擦亮“马上就办”政务服务品牌,强化惠民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2026年底前实现“依法必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占比超过50%。强化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十五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贸易政策合规工作体系,举办“商务涉外法律服务进园区”系列活动,探索建立涉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培养和引进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筑牢营商环境法治根基。全覆盖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抓实营商环境评价,强化营商环境监测。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严格落实全省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指南,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的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实地抽查和区(县)间交叉抽查。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专项行动,加强涉企乱收费源头治理。〔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质效
(七)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推动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宣传贯彻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实施“天府入企码”,做好优化升级省级试点工作,全面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和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布典型案例。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探索制定分级分类监管对象目录。按照上级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深入推进基层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持续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集中清理。〔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强化执法震慑效能。开展“春雷行动”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鼓励行政执法部门探索深化执法“嵌入式”数字监督。〔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马边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行跨领域执法协作,提升协同治理能力。深化川渝生态环境、水利、农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领域联合执法,在统一执法尺度、实施分类监管、探索结果互认、推动平台融合、共享信用结果、开展联合稽查等方面加强协作。〔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马边生态环境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做好“复调对接”联动,压实复议应诉责任。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深化“复调对接”,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衔接联动。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开展行政复议案件交叉评查,以案促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持续开展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实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快速办理、案件回访。强化“府院”联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出庭应诉制度,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调处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快构建“调解+”和“+调解”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商事调解条例》,推动建立商事调解组织,做优“德古”调解,深耕“双梅调解室”,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调解品牌。纵深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开展信访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好集中化解信访问题、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整治、进京重复访治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四个专项行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三指引一指南”,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争议处理、行政指导和监察执法机制,扎实推动治理欠薪。〔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信访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普法宣传,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十二)实施“九五”普法,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和“年度法治人物”巡回宣讲等活动。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巩固拓展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成果,积极宣传推广“玛牧·吉威”等法治品牌,持续开展“送法进彝乡”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开展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大力开展“七色光”青少年普法实践活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法治蜀光”系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开展学生欺凌防治等专项行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深耕善治、以治促稳”,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乡镇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建设。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深化教职人员学习教育。强化跨部门协作联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数字赋能,建设智慧法治政府
(十四)推进法治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智慧治理能力。贯彻落实政务数据共享实施细则、数据安全管理等制度,深化川渝跨域数据共享,切实提升两地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完善人工智能治理。加强12345热线平台数据资源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稳妥有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提高智慧化服务管理水平。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在线复议平台,推进数字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强法治队伍,提高法治专业能力
(十五)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加强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等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形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定期开展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持续加强专兼职结合的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乡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成员法治培训。〔县司法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