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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自治县政协第十届六次会议 第31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信息来源: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3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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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来阿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马边河保护条例》的立法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经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马边河保护条例》的立法建

法律法规已健全,不再单独立法。2005年101《马边彝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其中:第二十条第二十第二十着重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依法采砂等情形进行了明确立法,强化对河道的环境保护,内容完整,包含了您在建议中的全部内容。同时经与县人大法工委会商研究,不再单独立法。

二、马边河保护工作成效显现

(一)齐心聚力,齐抓共管。一是强化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体制,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总河长,26名县级领导担任县级河长,全覆盖配齐237名乡(镇)、村级河长,层层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今年第一季度,县级河长巡河31次,乡镇级河长巡河545次,村级河长巡河1364人次,各级河长累计发现整改问题16个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当天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定制环保购物袋2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凝聚了全社会关心水利、重视水利、支持水利的共识。

(二)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侵占岸线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涉水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执法力度,2026年第一季度河长办开展河道巡查20次,发出整改提示单7份,督促整改6起河湖垃圾倾倒等问题。组织县综合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民建镇等对城区开展联合巡河两次,处理私自占用河道违规种植蔬菜面积20余亩,拾掇垃圾10余吨。针对梅林镇沙腔村马边河段(烟峰电站厂房至山水沟电站)盗采砂石现象,协同县综合执法局夜间定点巡查4次,对违法盗采分子形成一定的威慑

(三)积极争取资金,强化工程治理。一是已争取到位专项债券资金8000万,省级城乡发展资金800万用于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一期),涵盖了县城区,民主镇、烟峰镇、建设镇9个乡镇,目前,项目正加快建设,预计2026年9月全部完工。 二是我2024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计划总投资9447万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目作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截至目前,规划点位全部开工建设,已完工点位16个,在建5个。项目建成后,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预计达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回收率均达85%以上,将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县水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落实河道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严厉打击破坏河道岸线、砂石盗采等违法行为,强化全社会参与水污染治理,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

谢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汪燕              联系电话:18183320617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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