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大熊猫生存环境,培育大熊猫食用竹类资源,切实保障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为下一步马边大风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打下坚实基础,实现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大风顶自然保护区境内实行“轮息”采笋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16年起,在马边大风顶自然保护区境内实行“轮息”采笋管理制度。
二、2016年3月1日至4月10日为“轮息”采笋宣传期。通过电视媒体、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在与保护区相邻的美姑县、雷波县及保护区周边乡镇开展“轮息”采笋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户,人人皆知。
三、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大风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区周边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轮息”采笋管理相关工作,积极排查“轮息”采笋工作实施中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轮息”采笋工作全面推进。
四、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大风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周边乡镇人民政府、周边乡镇公安派出所要组织联合执法组,加强保护区境内“轮息”采笋的管理工作,严厉打击 “轮息”采笋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确保马边大风顶自然保护区境内“轮息”采笋工作全面实施。
特此通告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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