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调查征集 >征集详情
分享到:
征集主题
马边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征集时间
2017/07/12 至 2017/09/01
征集单位
马边彝族自治县
为进一步提升马边城市形象,反映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提升马边县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791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二、征集要求

(一)形象宣传语要求:1. 宣传语能反映马边独特的历史文化韵味,优美灵秀的自然生态,展现当代马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2. 要求文字简洁、规范,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记忆,易于推广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3. 征集作品要求在20字左右,并配以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二)形象标识(Logo)要求:1. 标识能充分体现马边地域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2. 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3. 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4. 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5. 作品需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

三、征集方式

1. 网络征集,活动官方邮箱:1752129480@qq.com

2. 现场投稿,地址: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322室,联系人:邓欣,咨询电话:0833-4515607

3. 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4. 作者请同时提交《报名表》,注明机构名称或真实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投稿时注明“宣传语”或者“标识”字样。

四、作品评选

中共马边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在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选、审定后,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一等奖:

形象宣传语1名,奖金60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1名,奖金6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

形象宣传语2名,奖金各30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2名,奖金各3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

形象宣传语5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5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

形象宣传语10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

形象标识(Logo10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

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布。

五、征集声明

1. 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 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 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4. 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马边县委宣传部所有。

结果反馈
      2017年7月12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托乐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了《马边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的意见征集,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本次征集活动共收到形象宣传标语624条,形象标识(Logo)55条,下一步将针对征集到的作品按相关程序进行评选、审定和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